非法购买爆炸物炸鱼 有“判”头了!

中新网福建   2023-05-23 13:52:02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中新网福建新闻5月23日电(林彦君)近日,连江法院一审审结一起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案件。被告人周某某犯非法买卖爆炸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被告人周某某是连江某渔村的渔民。为出海炸鱼牟利,2021年2月至2022年4月期间,被告人周某某多次向同案犯林某某(另案处理)购买炸药约55箱(1320千克)、雷管约2300枚,并获赠导火索若干。交易后,周某某支付了货款约20万元。嗣后,周某某将上述炸药、雷管用于出海炸鱼使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某非法买卖炸药1320千克、雷管2300枚,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爆炸物罪。被告人周某某有犯罪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周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其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综合考虑,遂作出如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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