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金璟阳光苑共有产权住房二次补选

北京买房人   2023-08-11 07:34:47

近日,丰台区房管局发布《丰台区金璟阳光苑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第二次补选公告》。

截至2023年8月7日,因选房后家庭退出等原因,经北京市方圆公证处确认,共有3套退出房源,均为面向京籍无房家庭销售房源,户型为约87平两居。


(相关资料图)

一、递补家庭选房顺序安排

对于剩余房源,京籍家庭第二组681号—830号,按照摇号顺序依次递补选房。因退出房源无非京籍房源,故此次非京籍无房家庭不参与选房。

北京首钢二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在公证人员现场监督下电话通知后续选房家庭递补选房。如当前选房人表示放弃认购,则通过电话顺序通知下一户选房家庭选房。

二、选房时间及地点

选房时间:2023年8月15日,9:00—12:00。

选房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梅市口路金通阳光苑45号院底商2-9三层。

三、申购家庭须提交的材料

(一)申购家庭应携带以下材料到场选房

1.申购家庭提交全部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家庭成员中有非本市户籍的,应提交有效的北京市居住证(居住卡)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2.家庭成员中有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的,还需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军官证、警官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军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家庭情况材料(一式一份)。

3.港澳台家庭成员还需提交身份证件(香港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外籍家庭成员还需提交护照和护照中文译本公证、婚姻证明(境外婚姻证明需提供中文译本公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5.集体户口家庭成员(包含申购人)需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6.购房人及配偶(如已婚)提供的户口簿中的婚姻状态应与提交的婚姻证明文件保持一致。如家庭其他成员身份证件为护照,需提供护照中文译本公证。

(二)选房必须申请人本人亲自到场。

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选房。受托人除上述第(一)条中需携带的资料外另需携带经公证处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夫妻间代为选房不需公证,除上述第(一)条中携带的资料外携带授权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

(三)完成选房后,购房人应同时交纳壹拾万元(¥100000元整)定金,并签订《认购协议》。

选房现场只能刷主申请人名下的“银联”标记的储蓄卡,并且只允许刷一张储蓄卡。

现场不收取现金、支票、转账及存折,定金计入购房款。如购房人未能在选房当日12:00前交纳足额定金,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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